一、比赛时间:2021年5月20日—21日
二、地点:烟台大学体育场
三、主办单位:烟台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
四、承办单位:校工会、学生工作部、校团委、体育学院。
五、竞赛分组:
1、学生男子组
2、学生女子组
3、体院学生男子组
4、体院学生女子组
5、教工男子甲组(35周岁以下,1986年5月20日后出生)
6、教工女子甲组(35周岁以下,1986年5月20日后出生)
7、教工男子乙组(36–49周岁,1986年5月20日前出生)
8、教工女子乙组(36–49周岁,1986年5月20日前出生)
9、教工男子丙组(50周岁以上,1971年5月20日前出生)
10、教工女子丙组(50周岁以上,1971年5月20日前出生)
六、竞赛项目:
1、学生男子组: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1500米、5000米、110米栏(0.84m)、4×100米接力、4×400米接力、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、铅球(7.26Kg)、铁饼、标枪,15项。
2、学生女子组: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1500米、4×100米接力、4×400米接力、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、铅球(4Kg)、铁饼、标枪,13项。
3、体院学生男子组: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1500米、110米栏(1.067m)、4×100米接力、4×400米接力、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、铅球(7.26Kg)、铁饼、标枪,14项。
4、体院学生女子组: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1500米、4×100米接力、4×400米接力、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、铅球(4Kg)、铁饼、标枪,13项。
5、教工男子甲组: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1500米、4×100米接力、4×200米接力、跳高、跳远、铅球(7.26Kg)、铁饼、标枪,12项。
6、教工女子甲组: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4×100米接力、4×200米接力、跳高、跳远、铅球(4Kg)、铁饼、标枪,11项。
7、教工男子乙组: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4×100米接力、跳高、立定跳远、铅球(7.26Kg)、标枪、铁饼,10项。
8、教工女子乙组: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4×100米接力、跳高、立定跳远、铅球(4Kg)、标枪、铁饼,10项。
9、教工男子丙组:50米、50米托球跑、50米欢乐跑、铅球(4Kg)、垒球掷准、立定跳远、“射门”比赛,7项。
10、教工女子丙组:50米、50米托球跑、50米欢乐跑、铅球(4Kg)、垒球掷准、立定跳远、“射门”比赛,7项。
11、教工趣味项目:集体投篮、女子一分钟跳绳,2项。
12、学生趣味项目:十人趣味跳绳、集体趣味投篮、趣味拓展组合接力,3项。
13、体育学院学生组:集体趣味投篮,1项。
七、参赛办法:
1、学生组:凡是有正式学籍、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。以学院为单位参赛。
2、体院学生组:以班为单位参赛。
3、教工组:参赛教职工运动员须是身体健康,能够参加激烈比赛的校工会会员,以部门工会为单位组队参赛。
4、每单位每组每项限报2人(离退休人员不限),每人限报2项(可兼报接力),学生趣味项目以学院为单位参加(参赛人员不得兼报其他项目)。
5、参赛单位必须确保所有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,及时排查患先天性疾病等其他不适宜运动病患者,必要时于参赛前对运动员进行体检。且保证比赛当天可以正常参赛。
八、竞赛办法:
1、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《田径径赛规则(2018-2019)》及修改部分,趣味项目等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2、计分办法:各单项均取前8名,按9、7、6、5、4、3、2、1计分。接力项目、趣味集体项目加倍计分,破校纪录加10分;破省高校纪录加20分;破全国纪录加50分。如某项多次破纪录,按最高一次加分。学生以学院为单位,计男子组团体、女子组团体、男女团体总分。教工以部门工会为单位只计团体总分(离退休人员不计团体总分)。若遇积分相等,以破纪录多者列前,如无破纪录以第1名多者列前,如再相等,以第2名多者列前,如再相等,以第3名多者列前,以此类推。
4、参赛运动员(或队)不足8人(队),减一录取。某比赛项目报名人数少于3人(含)者,取消该项比赛,不通知运动员改换项。
5、比赛赛次:学生组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4×100米接力、4×400米接力采用两个赛次(预赛、决赛)。其他项目采用一个赛次。
6、运动员必须将号码贴在胸前,无号码不得参赛。
7、运动员不得冒名顶替,违者大会通告批评,扣其所属单位团体总分10分,检举属实者,其所在单位团体总分加10分。
8、抗议和上诉:对运动员资格或比赛结果有异议,可向仲裁委员提出申诉。所有申诉均应在比赛成绩公告后30分钟以内提出,申诉必须以书面的形式,由本队领队签名,并附上人民币100元的申诉费。如果该申诉被驳回,则申诉费不予退还。
九、奖励办法:
1、团体奖:学生男子团体、学生女子团体、学生团体总分、体院学生团体、教工以甲、乙、丙合计团体总分奖前3名。
2、个人奖:学生组各单项均奖前8名,教工组各单项均奖前8名。学生组冠、亚、季军颁发金、银、铜牌。
3、破纪录奖:凡破纪录者,均按规定给予奖励。
4、学生趣味项目前8名双倍记入男女团体总分,前8名颁发奖品。
5、体育道德风尚奖:本次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8名。
十、报名:
报名时间及方式将另行通知。
十一、友情提示:
“一年之计在于春”,春季不锻炼,一年四季都会打不起精神来。建议大家根据自己的情况量力而行,选择适合自己的锻炼方式,很好地利用春天体育锻炼的良好季节,加强自身锻炼,并注意科学锻炼,避免平时不参加锻炼就突然参加运动会比赛等激烈活动,防病防伤。
十二、本规程解释权归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所有。
烟台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
2021年3月26日